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及大连、青岛计划单列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为充分挖掘全国农广校体系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优秀典型,树立农广校办学标杆榜样,推动全国农广校对标典型转型发展,夯实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基础,经研究,中央农广校决定开展全国农广校体系农民教育培训典型校遴选工作。
一、背景意义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关键是人才的振兴,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人才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一批乡村人才,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育好用好乡土人才。农民教育培训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牛鼻子”,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支撑。作为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全国农广校发展面临新任务新机遇,需要有更大的作为,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农民和知农爱农实用人才。但农广校自身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体系发展缺乏示范和标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体系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不足,对农民教育培训支撑不充分。开展全国农广校体系农民教育培训典型校遴选,有利于树立正确发展导向,示范引导各级农广校对标典型转型发展,提升农广校整体发展水平,增强体系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新征程上农民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落实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以加快推动全国农广校转型发展为目标,通过综合评价遴选出一批经得起考验的典型校,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国农广校发展水平实现整体提升,在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中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从政治表现、条件水平、办学成果、体系建设等方面对申报的农广校进行综合评价,打造综合性标杆榜样。
2.坚持自愿申报。各级农广校对照遴选条件自愿进行申报,中央农广校对各地申报数量不做强制要求。
3.坚持政策倾斜。将教育培训任务、论坛宣介、项目资金等资源向典型校倾斜,促进典型校更好发展。
4.坚持动态调整。对典型校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典型校进行动态调整。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国农广校开展遴选,其中省市县三级农广校各遴选一批,具体数量视情况而定。
(二)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基础条件、办学水平、办学成果、体系建设、内部管理、发展趋势、一票否决等八个方面,具体条件内容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省农广校对照遴选条件,组织本省各级农广校进行申报。
(二)审核评估。中央农广校组织相关力量通过审查材料、实地调研、综合评价等环节,初步形成遴选结果名单。
(三)公示核定。中央农广校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组织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四)公开发布。遴选结果经审核确定后公开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请于3月29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中央农广校。
(二)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央农广校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央农广校办公室
胡 越 王泰群
电 话:010-59196011,59196013
邮 箱:zyngx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
邮 编:100125
附件:1.全国农广校体系农民教育培训典型校遴选条件
2.全国农广校体系农民教育培训典型校申报表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