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省B市刘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
【片头】传授知识、智慧农民,倡导文明、和谐农村,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乡村讲堂》。
【大要案片花】
主持人:听众朋友,农民朋友,大家好,我是关常。长期以来,我国农资市场鱼龙混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问题多多,农民遭遇假劣农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
农资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物资,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如果农民一年的努力因为购买假农资而付之东流,这样不仅会降低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也会阻碍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为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全国粮食丰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对近几年来全国农业系统查处的假劣农资违法案件进行梳理,每年选出一批案值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以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农资市场。为了提高广大农民对假冒伪劣农资和骗局的辨别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栏目组联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将“政府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农产品打假维权》系列广播节目,力图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度采访挖掘,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的前提下,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和维权能力。
今天我们推出的是系列节目的第七集《刘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案情。
【案情追踪一】
李刚、董华是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的村民,在村里是有名的种植大户,后来两人想扩大规模,筹集资金,承包了300亩土地,用来播种小麦。2002年8月,李刚在如皋市如城镇百兴动植物经营部购买了“兰考906(优系)”小麦种子,种子包装袋上标注为农华公司。这批种子被播种在他们承包的300亩土地上。
到了丰收的季节,其他村民都兴高采烈期待着丰收,他们却发起了愁:因为他们种的小麦长势极差,几近绝收。李刚、董华两人搞种植业这么多年了,虽然之前是小规模种植,但却从来没有遇到过绝收的情况。这年的气候条件、农药、化肥都与往年无异,李刚认为一定是种子出了问题。一打听,如皋地区还有很多种植户和他们一样,种植的“兰考906(优系)”小麦种子,全部绝收。李刚立即向农业局举报。
据查,由如皋市如城镇百兴动植物经营部出售的小麦种子是刘某某在无《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情况下,私自繁育的。不仅如此,他还自制了产品外包装,冒充正规品牌,以虚构的河南兰考农华种业江苏繁育基地的名义委托如皋市如城镇百兴动植物经营部进行销售。
经鉴定,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种子产品质检站鉴定书、江苏省农林厅认定意见一致认定该批“兰考906(优系)”小麦种子为假种子。
主持人:刚刚我们听到的就是刘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的经过。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何对他们的这种行为定性?消费者如何避免遭受假劣农药的危害呢?我们把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田凤专家请到了我们的演播室,田老师您好。
专家:主持人你好,听众朋友、农民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田老师,首先请您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在我国种子生产经营都需要哪些条件?
专家: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具体来说,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企业,他的办公场所面积必须达到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要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要有1500平方米以上、仓库要有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他的办公场所面积必须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要有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要100平方米以上、仓库要100平方米以上,这是对基本设施的一个要求。
(二)检验仪器。企业要具备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以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
(三)加工设备。企业必须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要达到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水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要达到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要达到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要达到1吨/小时以上;
(四)人员。企业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要有2名以上:
(五)品种。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1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六)生产环境。生产地点不能有检疫性有害生物,而且还要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七)农业农村部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等等:
本案中,刘某某在形式上不具备《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实质上也不具备经营种子所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因此刘某某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
主持人:我们继续追踪案情。
【案情追踪二】
李刚、董华购买的“兰考906(优系)”小麦种子经权威部门认定为假种子。二人拿到鉴定报告时气愤不已,为了承包土地他们四处借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就等着小麦成熟时能有个好收成。可就因为这批假种子,所有的投入都打了水漂。
2002年8月至10月,如皋市及海安、如东、泰兴、姜堰、东台、大丰等地770余户农民购买该种子播种后,共造成1100余亩小麦绝收。经如皋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农户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311330.53元。
主持人:田老师,通过对案情的了解,我们看到了假、劣种子的危害,那我国相关法律有没有对假、劣种子进行规定?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又该怎样识别假、劣种子呢?
专家:我国制订了完善的种子质量标准体系,合格种子的指标很多,不同作物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这里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假冒伪劣种子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49条明确指出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以下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也是世界第二大种子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国种子市场完全开放,种子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面对巨大的市场,各种类型的种子公司纷纷登场,一些不法分子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那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们的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农民朋友自身也需要增加对假冒伪劣种子的了解,掌握辨别真假种子的基本方法,在购买到假冒伪劣种子时要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购买种子时,农民朋友如何识别假、劣种子呢?首先,从种子标签和包装外观识别真假 :
(一)看有无说明书或品种简介。它的内容应包含适宜种植地域、特征特性、栽培措施等。最好不要购买没有说明书及品种简介的种子,防止上当受骗。
(二)看标签。标签上应当标注了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出口审批文号,标签标注的内容与销售的种子要相符,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内容,就应该提出疑问,谨慎购买。
其次,购买种子时应对种子的光泽、饱满、纯度以及霉变情况逐项检查,有疑问的要及时查询。
再次,要注意种子的生产日期,避免购买过期种子。
最后,我们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应该要求售种者讲明所购种子生产特征及栽培技术。那种子经营者也应当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等。
中国乡村之声
主持人:欢迎继续收听,我是关常。今天我们播出的是《农产品打假维权》系列节目的第七集《刘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做客我们节目的是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田凤专家。接下来我们继续追踪案情。
【案情追踪三】
据查,刘某某于2001年9月与河南兰考农华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2001—2002年度“兰考906(优系)”繁种协议一份,协议主要约定:农华公司授权被告人刘某某在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