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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检所开展农药登记环境试验能力验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6 11:26来源: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药登记环境试验水平,保证农药登记环境试验数据的准确性,经研究,决定于8月份开展农药登记环境试验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1)农业部2148号公告批准的试验范围为环境行为和(或)环境毒理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2)其他具有农药环境毒理和(或)环境行为试验能力的试验机构。

二、承担单位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由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nil.org.cn/)承担。该单位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

三、试验项目

环境毒理试验项目为蚯蚓急性毒性试验,环境行为试验项目为土壤吸附试验。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能力验证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及有关日程安排由承担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制定并负责实施,各参加单位应按承担单位制定的活动方案和日程安排的要求独立完成检测任务并上报检测结果。

(二)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为自愿报名参加。各参加单位均由承担单位统一赋予一个代码,检测结果报告等均以代码标识,不显示试验机构名称。

(三)各参加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方案以及作业指导书要求独立完成检测任务,严禁相互串通、编造检测数据和结果报告。有关作业指导书、报名表、样品确认函、报告单等可直接向承担单位索取。

(四)所需样品、标准品、参比物质、土壤由承担单位统一提供;生物试材和试验所需试剂由各试验机构自行准备。

五、报名及费用

试验机构需登录承担单位网站,“能力验证服务平台”(http://pt.nil.org.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承担单位交纳必要的成本费用。

六、能力验证的结果公布和使用

能力验证活动结果和工作总结报告由承担单位负责上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此次能力验证结果将于2015年四季度公布。

各试验机构在参加能力验证活动中遇到样品发放、作业文件等有关问题,请与承担单位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联系;有关试验方法等问题请与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环境审评处联系。

承担单位联系信息:

联系人:马丽霞(项目报名)、 盛传芳(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10-62181165、010-62185713

传真:010-6218116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环境审评处:

联系人:周艳明

联系电话:010-59194056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2015年6月17日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