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33种农药,和限制使用的17种农药
发布时间:2015-11-03 15:12来源:农药助手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共33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限制使用、撤销登记的农药(共17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8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撤销氧乐果在甘蓝、柑橘树上的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水胺硫磷在柑橘上的登记撤销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的登记撤销硫丹在苹果树、茶树上的登记撤销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撤销氟虫腈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用于其他方面的登记。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利益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业部等国家有关部委陆续颁布相关公告公布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以及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农药。 (农药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