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青岛第三年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补助项目。近日,青岛市财政安排2600万元专项资金,在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对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农作物生产主体和承担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任务的农资企业给予补助。
青岛市农委组织专家对推荐补助农药目录进行了评审,目前已确定174个推荐品种,其中,杀虫剂66种、杀菌剂70种、生长调节剂7种、除草剂31种。补助农药品种由农药批发商按照政府采购招标价格进货,在批发、零售环节均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低毒低残留农药实际销售额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农药实际销售金额的40%,其中补助农药用户20%,补助农药零售商不超过12%,补助农药批发商不超过8%。
按照低毒低残留农药实际销售额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农药实际销售金额的40% ,其中补助农药用户20% ,补助农药零售商不超过12% ,补助农药批发商不超过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