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央农办秘书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有关农业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2021年我部将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继续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举办12期农科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及“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部署要求,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认真学习“三农”领域重点工作政策举措,及时掌握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切实提高开展科研和推广工作的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农业农村系统各级事业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农业科研院(所)以及部直属各单位的农业科技人员。
三、培训形式
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聘请相关领导、专家,采取报告、访谈、座谈的形式授课,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和新媒体平台同步播出。鼓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科研院(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首页(www.moa.gov.cn)“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专题或云上智农APP、农广在线APP中的农科讲堂专栏参加线上培训。
四、培训时间
2021年4-12月,共举办12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将提前两周在网站(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移动端(云上智农APP、农广在线APP)和新媒体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单位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根据每期培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参加培训。
(二)精心组织,强化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和考核等相关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的跟踪服务。做好线上培训参训人员学习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并根据实际将线上参训时间计入参训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
(三)及时评估,认真总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应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于2022年1月中旬前将培训情况总结、参训人员意见反馈表、培训有关图片等资料填写汇总后,通过邮箱zyngxwl@163.com报送。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伯文 曹 霞
电 话:010-59196087 59196088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