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 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高标准农田 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 极性,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农民权益。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规范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此外,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 号),鼓励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 持将农民质量监督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展建设质量监督。加强 对农民质量监督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引自《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20年07期:山东章丘 高标准农田建设“那人那地那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