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2023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农办建〔2023〕9号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农业农村(农牧)厅,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也是承上启下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的关键之年。为贯彻好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持续落实《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年度任务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东北四省区要实施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碎混翻压还田等多种模式保护性耕作覆盖重叠1亿亩次、有机肥深翻还田2000万亩,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侵蚀沟治理,持续做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建设。
四省区农业农村部门(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同)要用好联席会议制度或部门协调机制等,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照《实施方案》任务要求,编制2023年度省级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年度任务,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保护性耕作和有机肥还田等任务足额分解落实到县,明确实施路径、统筹协同工作要求以及重点建设区域、保障措施等;要统筹落实好标准化建设任务;要指导项目县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乡镇、到具体地块,推动集中连片保护,加强年度资金统筹使用和组织实施;要对照《实施方案》有关任务要求,依据年度任务或年均任务量,合理安排年度实施规模,避免前松后紧。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省级2023年度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计划(连同附件)报送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二、推进综合治理
四省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的原则,有效统筹落实好2023年各项任务,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构建黑土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合理调整田块地表坡降,提高耕作层厚度,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配套输配电设施,完善田间灌排体系,进一步改善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基础条件。要依托中央预算内投资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等项目,提高建设标准,实施综合措施,有序推进1800万亩标准化建设总体目标,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强化肥沃耕作层培育。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根据耕地土壤类型、地形地貌、耕作制度、退化问题等因素,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提升黑土耕地土壤有机质和耕地质量。引导种养结合发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与耕地经营者合作,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支持种植主体建设畜禽粪污田间贮存发酵堆沤设施、粪肥施用设施,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粉还田、秸秆翻埋还田等多种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完善适应机械化生产、助力后茬作物稳产优质的秸秆还田规程。总结完善并积极推广“梨树模式”、“龙江模式”、“中南模式”、“阿荣旗模式”、“三江模式”等。三是协同推进农业与水利有关项目。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商,强化规划和政策衔接,统筹推进侵蚀沟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灌区改造等项目,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黑土地保护治理成效。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小微型侵蚀沟治理,逐步将侵蚀沟修复为耕地。四是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加强与林草部门的沟通协商,按照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害设防、合理管护、科学布局,沿农田道路、沟渠等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构建黑土地农田林网化、立体化防护体系,提高黑土耕地防护能力。五是加强实施效果监测评价。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东北黑土区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健全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组织做好田间调查、土壤样品定点采集和分析化验、成果报送等2023年度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重点把握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效衔接,避免重复采样、重复化验;统筹用好普查相关数据成果,全面科学评价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效果。
三、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加强资金统筹,加强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年度资金统筹使用,根据目标任务和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县根据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按规定统筹安排相关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黑土地保护利用。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机制,发挥好社会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力量参与黑土地保护利用,积极探索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创新黑土地保护投融资模式,强化多渠道筹资、多主体发力共同推进年度任务落实的有效机制。三是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要密切与财政部门配合,定期调度分析市县资金使用进度,采取定期结算等方式,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以赴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四、加快实施面积上图入库
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上图入库是加强黑土地保护监测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任务措施是否落实落地的重要依据,已经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目前,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上图入库线上填报功能已经上线运行。四省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督促力度,组织指导项目县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准确填写相关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建设规模和空间位置等。2022年度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面积数据,以及尚未报齐的2021年度实施面积数据,要在2023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上图入库。后续年度的实施面积数据,各地可随时进行线上填报。我部将对各地上图入库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地区进行约谈。各地要按照上图入库统一技术要求,完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校核、分析、应用等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任务措施信息化建设,加大上图入库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上图入库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五、强化实施指导
四省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工作调研指导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运用实地核实、在线监测、大数据、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率。要及时掌握、定期调度各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县及时提醒、通报、约谈,进一步压实县市党委政府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法,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举措,加强地方法规制修与执行,提高黑土地依法监管、依法治理能力。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等破坏土壤行为。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黑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黑土地等行为。充分发挥四省区黑土地保护专家智库作用,推进专家包片指导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推广。进一步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宣传和科普,积极通过多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农业绿色发展、黑土地可持续保护利用的重大意义和措施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四省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2023年度实施进展情况报送我部,相关情况汇总后将报送国务院。
附件:2023年度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相关任务分解情况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