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李波
(根据现场录音稿整理)
各位领导、专家、职业农民朋友们、同志们:
很高兴在这个收获的金秋时节,参加首届职业农民发展论坛,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了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众多目光聚集在乡村人才振兴,聚焦新型职业农民,把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基石。农业农村部党组高度重视这次论坛,韩长赋部长做出重要批示,张桃林副部长亲临上午的论坛,并做了报告,从深化思想认识,总结实践探索,借鉴外国经验,开创发展新局面等四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推进中国特色职业农民发展道路的系统构想,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启发与指导。
今天下午大家继续交流思想,凝聚智慧,研讨对策,共商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大计,非常有意义。我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交流:
一、必须把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摆在乡村振兴的突出位置。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乡之间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机制不健全,大量高素质年轻劳动力由乡村向城镇单向流动,同时由于乡村教育、科技、文化等公共资源投入不足,乡村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突出表现为农村的空心化,三留守,谁来种地等问题日趋严重,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
近几年农村劳动力仍然以每年近800万规模向城镇转移,如何合理布局乡村劳动者结构,在乡村集聚更多资金、技术、资源要素,形成城乡之间人才要素双向流动机制,真正把能人留在农村,建设农村,发展农村,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重要挑战。加快构建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职业农民队伍,破解乡村发展“见屋不见人”的困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重大命题,必须摆在各级党委政府更加突出的位置。
首先职业农民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力军。上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时指出,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而且要装自己的粮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将成为农业主要的生产经营方式。今后五到十年“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愈加迫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战略重视农业后继者的培养,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吸引更多年轻人服务农村创业,形成一支稳定、高素质生产经营者队伍。
其次职业农民是建设农业现代化的生力军。职业农民代表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农业劳动率仍然偏低,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八分之一,第三产业的四分之一,世界平均水平二分之一。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必须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把农业发展方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上来,关键是要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于经营的职业农民。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走上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道路。
第三,职业农民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生力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根本是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职业农民具有稳定收入,能够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可以带动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流向农村,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繁荣农村经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二、推进职业农民制度建设,创造更好的职业农民发展的环境。
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统领今后职业农民工作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农村人多地少,农民素质整体不高,农村土地改革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处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这些现实国情、农情决定了必须加快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从制度层面探索农民职业化的道路,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我认为职业农民制度创设过程中,必须着力把握好四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准确把握制度基本定位,职业农民制度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贯彻落实增加乡村振兴战略制度供给的重大举措,制度应突出强调农民的职业属性,在职业认定、能力发展、政策扶持和社会保障方面作出规范性安排。
二是准确把握制度实施目标。一方面,要畅通城乡间人才要素双向流通的渠道,吸引流向储备,更多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壮大职业农民队伍,突破乡村振兴人才瓶颈;另一方面,要提升农民的职业吸引力,构建职业发展的通道,推动产业水平提升,为农村创业兴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真正让农民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三是准确把握制度涵盖范围。职业农民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的群体,其内涵和外延将随着生产力、生产关系发展,调整不断变化丰富,从目的性、群体性、社会性、规范性、稳定性等职业特征来看,当前职业农民主要包括从事适度规模的生产经营者,涉农专业岗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主体是种养大户加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带头人,农业企业的骨干等等。参照发达地区的经验,按照将来18亿亩耕地的80%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来进行测算,那么职业农民的总体规模大约需要五千万,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应当基本涵盖这个群体。通过提升其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形成覆盖广泛的职业支持保障机制。
四是准确把握全面内涵。职业农民制度应涵盖职业农民遴选、培养、发展全过程,贯穿职业农民培育的始终是系统性制度设计,同时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安排,因地制宜,逐步在全国范围推行是普遍性的制度安排,作为一项开创性制度建设,职业农民制度建设不会一蹴而就,将贯穿乡村振兴始终,并最终作为一项农村基本制度长期存在,这既需要着眼于现实需要,也要立足与长远,把握规律与趋势。
三、着力推动职业农民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提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农村人才振兴,让各类人才在农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规划把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作为培育职业农民开宗明义的首要任务。结合近年来实践探索和国外的有关做法,我认为职业农民制度框架可以基本概括为“一明确,两建立,三到位”,即明确职业属性和分类,推动由农民户籍身份向职业身份转变,建立职业制度体系,建立职业能力提升通道,确保定向扶持政策到位,保险福利保障到位,制度实施配套到位。重点应包括六大任务:
一是构建职业农民职业分类体系。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关于职业特征基本要求和分类标准,突破现有行业领域限制,明确职业农民的分类标准。新增一批职业岗位或者工种,并将职业农民群体中的个别岗位或者工种纳入国家的职业资格的目录,真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体系。
二是开展农民职业认定评价。针对各类职业农民职业资格标准和要求,分别按照准入水平评价和登记注册等方式,开展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构建职业认定体系,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试点,建立职业农民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职业农民信息统计和监测工作。
三是支持职业农民能力提升。畅通职业农民职业能力提升渠道,强化职业培训、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终身学习,向衔接的教育培训供给,满足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教育培训,逐步健全完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四是扶持职业农民就业发展。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制度,把职业农民就业状况,纳入调查失业率的统计范畴,制定专门就业促进政策,在产业发展基础条件,金融保险、金融保障、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职业农民创新创业,组织职业农民组织化发展,出台简便市场准入和强化金融服务,项目支持,用地用电等鼓励创业创新的政策落实。
五是衔接社会保障和福利。推动将职业农民纳入职工或者居民社会保障、医疗、工伤等范围,创新机制解决职业农民就业流动,职业转换等情况下的社会保障,探索职业农民职业支持保护和职业救济制度,对接现有各类人才表彰和激励项目。
六是强化制度的实施保障。把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纳入各地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公共服务范畴,强化组织领导和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积极营造建立积极营造职业农民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