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及大连、青岛计划单列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部署安排,我单位拟在北京举办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意义
当前我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经济形势和国际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以往过度依靠资金、资源、环境、人才大量投入和消耗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无法有效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技术创新相对不足,产业转化应用相对不够影响我国在国际产业链的分工,也面临技术“卡脖子”问题。为进一步解放发展生产力,提升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并在2024年1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首次对新质生产力进行了深刻阐述并提出具体要求。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首项任务。农业新质生产力是加快推进农业深度转型升级,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农业农村部党组强调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组织举办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高级研修班是贯彻中央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党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打造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三农”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深刻理解农业新质生产力本质特征、构成要素、核心内涵、目标定位、发展路径和应用实践等内容,准确把握农业新质生产力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关系,明确新质生产力主攻领域和发展趋势,增强发展农业生产力能力水平,为加快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传统农业产业升级、新兴农业产业壮大、未来农业产业培育,提供基础支撑和人才队伍保障。
三、参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科研院所科研和管理人员,涉农院校科研、教学和管理人员,农业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等,优先安排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资源要素集聚地管理和技术人员参训,每期培训100人左右。
分别开设基层管理干部班、科研技术人员班和农业企业人员班等3类班次,设置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教学内容,参训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学习需求,自行选择班次。
1.基层管理干部班:主要面向农业农村系统(重点安排负责科技、教育、农技、人才等工作人员)、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等。
2.科研技术人员班:主要面向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研技术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等。
3.农业企业人员班:主要面向农业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人员等。
四、研修内容
研修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精髓为教学主线,以知名专家专题讲座、高科技农业企业现场教学、专家与学员交流研讨等为主要学习形式,分设权威理论解读、前沿技术聚焦、企业赋能分享、管理能力提升、科技高地研学等学习板块。
1.省部级领导、知名专家讲授新质生产力最新理论与政策;
2.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讲授农业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种业创新、农业装备升级等行业发展前沿与未来趋势;
3.知名专家讲授新质生产力与人工智能、智慧农业、基因技术等前沿技术理论与实践;
4.大型农业企业负责人讲授科技创新、人工智能、数字乡村建设等实践案例;
5.知名专家讲授农业新质生产力与相关人才培养;
6.现场参观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了解农业新质生产力表现形式与内容载体。
五、时间及地点
研修时间:2024年7-9月,每期研修班4天(含往返时间),计划举办6期,具体班次安排见附件1。
培训地点: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农广大厦(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2200元/人(含教师课酬、场地设备、现场教学、教学物料等费用)。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由主办方代收,也可自行结算。培训费、住宿费由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别开具电子发票(发票项目:培训费、住宿费)。参训学员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等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2.请参训学员开班前7天,将培训费转账至以下账号或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时请务必详细备注(新质生产力+班次+姓名+手机号)。如需使用公务卡,请提前将公务卡绑定微信或支付宝。
开户名: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税 号:12100000400835904C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账 号:11040101040004010
七、有关事项
1.请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转发研修通知并做好学员推荐选派工作;各省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做好研修班组织工作,填写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每期开班前10天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单位电子邮箱(peixunzhuanban@163.com)。
2.参训学员应遵守研修班各项要求,完成研修课程后发放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结业证书并备注相关学时。
3.研修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考交通路线(附件3)自行前往。
4.参训学员报到前自觉监测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及时与会务组联系。
八、联系方式
刘 凯 010-59196101, 15001169159
张 倩 010-59196102,15210049356
秦 宁 010-59196102,13521162781
附件:1.拟定班次安排
2.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
3.交通路线
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