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及大连、青岛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农民教育培训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准确领会高素质农民培育新要求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强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育好用好乡土人才”。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提高培训实效。2023年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种养大户。
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农广校(中心)”)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体力量、三农政策宣传的重要窗口、农村农民服务的有效渠道,要系统组织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全面支撑粮油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的目标任务,围绕提高生产技术技能、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等重点任务,主动对接地方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争取资金等支持,确保培育任务份额稳中有升;做好内部力量调配与外部资源整合,确保服务支撑尽职到位。
二、履职尽责,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通知》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农广校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2023年各级农广校(中心)要紧扣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为党育人、公益定位和需求导向,认真履行教育培训、组织协调和基础服务职能,切实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
(一)更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具备条件的农广校(中心)要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占据更加主动的地位,规范组织实施,完善培育工作链条,在质量效果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条件的农广校(中心)要积极打造特色培育品牌或培育路径,探索形成“一省一特色”、“一市一品牌”、“一县一模式”。上年度未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农广校(中心)要树立“守位”意识,加强请示汇报,能承担培育任务的要在办班数量上有突破,不能承担培育任务的要在服务支撑科教部门上有作为。合署办公的农广校(中心)要稳住教育培训和服务支撑两条业务线,确保工作职能不丢、体系链条不断、为农村农民服务职能加强。
(二)全力支撑服务农民教育培训。各地农广校(中心)要守住守好代表政府服务农民的职能,把专门机构职能落到实处。主动配合科教部门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协助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前瞻性研究、技术方案制定、项目日常管理、质量效果评估等工作,为其他各类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2023年中央农广校(中心)受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委托将开展培育机构质量抽查工作。
(三)助力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农业农村部近期部署开展了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聚焦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实施了大豆单产提升、玉米单产提升、油菜产业发展、专业农机手、豇豆质量安全控制等5个专项培训行动。专项行动覆盖区域的农广校要提高认识,主动扛起责任,把办好稳粮扩油保供班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按照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培训任务,加快推广先进实用的高质高效品种技术。《通知》明确,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各级农广校(中心)要主动作为,切实强化粮油生产人才支撑。
(四)全方位参与涉农领域相关培训。主动对接农业农村行业产业部门,积极争取涉农领域相关培训任务。入选“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机构的农广校要配合合作经济部门推进相关工作,尽可能多承担培训任务,吸收转化企业培训理念,强化学员参与和实践转化,提高培训质量效果。参与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农广校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方案制定、学员遴选、组织实施及管理指导相关工作。加强与农田管理部门对接,积极参与农田建设培训相关工作。
(五)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发挥组织体系完备、扎根乡村一线优势,主动承担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任务,进村办班、入户指导。围绕农时农事和农民所需,结合冬春农民大培训、助力“三夏”生产和秋粮稳产丰收专项技术培训,线上线下结合,持续开展广谱性实用技术培训。注重常态化提升农民数字素养,参加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平台”扩大培训覆盖面,鼓励结合当地实际进村入户推广数字技术及应用,不断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三、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培育质量效果
质量效果是农广校(中心)发挥主阵地作用,全面支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基石。各级农广校(中心)要按照《通知》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瞄准关键环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培育质量效果。
(一)抓细需求摸底。围绕生产技术技能提高、产业发展能力提升两条培育主线,优先遴选参训意愿强烈的农民,实现培育对象精准。有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市县的农广校(中心)要扎实开展摸底调研,切实掌握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经营者需求。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沟通,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
(二)抓实培育过程。围绕“两稳两扩两提”要求和农民需求分层分类解构培育任务,分班次逐一制定教学计划。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按照模块化思路设计培训课程,合理使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和线上学习等培育形式,选好师资、用好基地、配好教材,综合运用互动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增强培训吸引力。做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完善培训线上组织流程,做好学员评价组织,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全部上网,培训全程可追溯。健全完善培训班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
(三)抓深指导服务。分类开展服务指导,持续跟进产业发展带头人发展情况,帮助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持续为生产技术技能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推荐农民学员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鼓励各地举办面向高素质农民的技术技能比赛,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中央农广校(中心)将举办高素质农民技术技能大比武活动,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抓稳农民学历层次提升。《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2023年中央农广校启动高素质农民“培训—中职—高职教育贯通培养行动,承担试点任务县级农广校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探索推进贯通培养的有效做法,在贯通培养模式和工作机制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有条件的农广校(中心)要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等重点领域设置重点班,方便“粮农”“油农”就地就近提升学历层次和职业技能。鼓励农广校与涉农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县乡村教学点,探索构建一体化人才培养新格局。
(五)抓牢基础支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改善农广校(中心)办学条件。择优选聘授课教师,确保专业领域与课程主题相符,农业创业、农业经理人、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农民思政课的师资,要优先聘请全国共享师资授课。规范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的管理与使用,配置好实训教辅人员,完善实践教学流程,用好全国首批共享农民田间学校。按照统分结合、择优选用的原则,公共基础、经营管理等通用课程原则上选用中央农广校统一开发的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目录见农播〔2023〕18号)。利用云上智农App开展在线学习,强化过程管理与支持服务,确保线上培训质量效果。有条件的农广校(中心)要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力度,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培训和教学管理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体系联动。加强农广校(中心)体系上下协同,着力争取政策、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实现培育高素质农民与建设办学队伍、建强基层校、健全体系同频共振。完善省际间、区域内协作机制,深化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经济圈农广校协同发展。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横向合作,探索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推进与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联合开展服务,深化与农业企业对接资源,形成大联合大协作大培训格局。
(二)强化指导督促。加大日常调度与专题调研,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发现问题不足及时帮助纠偏矫正,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央农广校(中心)和科教主管部门报告。摸清未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市县级农广校情况,帮助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宣传总结。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挖掘典型模式、经验做法,在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讲好农广校培育高素质农民、开展农民培训故事。结合2023年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宣介活动,选树打造一批优秀农民学员、优秀办学典型、优秀教师和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让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在社会有影响、在农民中有反响。
各省(区、市)农广校要及时总结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情况和其他各类农民培训任务情况,提炼出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中央农广校(中心)职业培训处。
联 系 人:万蕾,孙静茹
电 话:010-59196080
电子邮箱:ngxpxc@126.com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