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根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基金会〔2023〕2号)要求,2023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拟奖励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农广校”)系统优秀教师或办学人员16名,现将推荐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全国农广校系统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奖励长期从事农民教育和科技培训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农广校专职教师或办学人员。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与职责相应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在县级农广校从事农民教育和科技培训工作10年以上。
(三)坚持常年学科技、用科技,深入农村和农户,在培育高素质农民、传播科学技术、开展技术咨询和试验示范以及提高广大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请各相关省级农广校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按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详见附件1)。中央农广校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择优向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推荐终评候选人。
(一)相关省级农广校按照《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农广校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推荐工作。在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之前已经获得过本项奖励的人员除外)。
(二)所推荐的专职教师或办学人员需填写《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申报表》,如有获奖,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按通讯体裁整理被推荐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推荐候选人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县级农广校主管部门、省级农广校逐级申报并向中央农广校推荐,《申报表》中各意见栏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填写联系人及电话,并由负责人签字(获奖申报人和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应坚持回避原则)、加盖公章,并签署日期。
三、报送时间及相关材料
请相关省级农广校务必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本省(区、市)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申报表、本人免冠2寸照片、事迹材料、所在单位公示证明各2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中央农广校体系建设处,过期不报送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中央农广校体系建设处
邮政编码:100125
联 系 人:周红润
联系电话:010-59196113
电子邮箱:tixijianshechu@126.com
附件:1.有关省级农广校推荐名额表
2.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