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及大连、青岛计划单列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新阶段农民教育培训重要部署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特殊而重要。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以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培训,面向种养大户、退捕渔民和专业农机手开展重点培训,面向大豆、油料作物生产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开展专项培训行动。
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农广校(中心)”)切实发挥好农民教育培训的主体力量、三农政策宣传的重要窗口、农村农民服务的有效渠道作用,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紧紧围绕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持续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各级农广校(中心)要主动对接地方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争取任务支持,夯实自身基础条件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做好组织协调成为联结政府、市场和农民的桥梁纽带,大力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突出重点奋力投入乡村人才振兴主战场
《通知》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2022年,全国农广校(中心)要全面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系统谋划高素质农民培育举措,做好组织管理和支撑服务,积极争取各类农民培训任务,重点抓好乡村振兴急需紧缺带头人培育。
(一)承担更多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各省(区、市)农广校要积极主动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加强与科教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将充分发挥农广校(中心)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纳入本辖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中。加强对地市级和县级农广校高素质培育工作的指导,近年来承担过培育任务的农广校要在任务比例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基础上力争有所增长,近年来未承担培育任务的农广校要力争在承担培育任务上实现新突破。
(二)扎实做好农民教育培训支撑服务。各省(区、市)农广校要落实好《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委托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函〉的通知》(农播﹝2021﹞65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长期承接和配合科教主管部门开展前瞻政策研究、建设培训体系、项目过程管理、培训支撑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主动配合科教主管部门做好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高素质农民培育组织管理工作,强化基础支撑与服务保障。
(三)开放共享农民培训合作资源。各省(区、市)农广校要加强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部门沟通,积极参与“耕耘者”振兴计划,通过省级农广校调训、省级校与县级校联合送教培训等方式,开展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加强与市场与信息化部门沟通,探索产地冷链物流技能培训模式,大力开展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用技能等培训。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乡村振兴退役军人培训的省份,省级农广校要充分发挥公益性教育培训机构优势,指导体系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配合共青团委培养本土青年人才,承担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两后生”等本土青年的培训任务。积极配合妇联培养高素质女农民,帮助提高农村妇女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
(四)高度重视开展为农对接服务。各省(区、市)农广校要指导基层农广校持续关注培育对象的产业发展情况,主动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和市场信息,帮助农民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人才奖励评优、产业发展相关补贴以及职称评定等强农惠农政策,帮助对接法律援助,指导农民产业联盟、协会等开展活动。指导体系根据项目要求配合做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的摸底遴选、系统培育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全链条抓实落细努力提升培育质量
质量效果关系到农广校的办学地位和事业发展,关系到主体力量作用的有效发挥。各级农广校(中心)要按照《通知》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抓实落细培育环节,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办好农民满意的教育培训。
(一)育前抓好摸底调研。做好对象遴选和需求调研,重点掌握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种植农民底数和培训需求,围绕当地“菜篮子”产品生产摸清农民参训意愿。加强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沟通,了解其对主体从业人员知识和技术技能的要求,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
(二)育中抓好组织实施。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农民需求,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制定培育教学计划,细化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安排,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要求,做到一班一计划。培训信息全部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目标导向和培训时长选择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等培训类型,根据对象培养目标选择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种养加能手、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培育行动,根据培训主题和内容选择稳夏粮丰收、大豆油料扩种、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退捕渔民、专业农机手、高素质女农民、兵支书等专项培训。训后及时组织学员完成在线评价打分。健全完善培训班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
(三)育后抓好效果评价。继续做好2021年全国农广校体系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省级农广校要继续组织参评的县级农广校完成自评打分,稳步有序推进省级复评工作,评价结果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百佳校宣介的重要参考。《通知》提出,依托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培育机构质量效果抽查。中央农广校(中心)在总结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组织各省(区、市)做好面向培育机构的质量效果评价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持续抓好基础支撑。选择一批稳定办学的基层农广校,探索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衔接班,优化参训农民学历结构,提升生产经营掌控能力,增强专门机构长线办学经验。促进农民智体融合,推动将科学健身、运动指导与开展文体活动等内容纳入农民培训课程。择优选聘授课教师,确保专业领域与课程主题相符,农业创业、农业经理人、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资,要优先聘请全国共享师资授课。规范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的管理与使用,配置好实训教辅人员,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用好全国首批共享农民田间学校。按照统分结合、择优选用的原则,公共基础、经营管理等通用课程原则上选用中央农广校统一开发的农民教育培训文字教材。充分利用云上智农App开展在线学习,强化过程管理与支持服务,确保线上培训质量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体系联动。各省(区、市)农广校要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层面给予基层更多职能任务和工作指导,促进合署办公的农广校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职能,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办学链条延伸到乡村。积极对接有利于农民培训的各类资源,与有意愿开展农民培训的部门(单位)合作,联合有助于农民全面发展的渠道,搭建农民交流平台、师资共享平台、体系工作平台。
(二)加强调研督导。各省(区、市)农广校要加大日常调度与专题调研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问题不足及时帮助纠偏矫正,尤其要注意对未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县级农广校加强现场调研,帮助县级农广校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解决实际困难。定期向科教主管部门和中央农广校报告培育工作进展。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省(区、市)农广校要加大农民培训工作宣传力度,既要扎扎实实、也要轰轰烈烈。做好对上宣传,让农民培训工作在领导心目中有地位。做好对外宣传,把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好典型、好模式,奋发有为、勇于创新的学员,以及扎实工作、富有成效的办学人员宣传出去,通过宣传农民学员来宣传农民培训工作。利用好现代媒体手段优势,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宣传平台作用,策划有分量的重点报道文章。结合今年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宣介活动,打造一批优秀基层农广校校长、优秀农民教育培训教学管理人员、优秀农民教育培训学员、优秀农民教育培训文字教材、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百佳校和农民职业教育典型案例等,让培训工作在社会中有影响,在农民中有反响。
各省(区、市)农广校要及时总结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情况和其他各类农民培训任务情况,提炼出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中央农广校职业培训处。
联系人:陈吉,孙静茹
电话:010-59196080
电子邮箱:ngxpxc@126.com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