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及大连、青岛计划单列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为培养家庭农场合格人才,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带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参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教学标准有关精神,结合体系办学实际,拟定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专业教学标准(农广校版)》。现予以印发,请指导当地农民中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单位遵照执行。未纳入试点单位的农广校,可将此教学标准作为本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参考。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