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花】“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妇孺皆知的古诗,道出了农民耕作的辛苦。然而,农业是一个“靠天吃饭”的产业,农民辛苦的劳作却难以抵御自然灾害带来损失。
农业保险是减轻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222次常务会议通过《农业保险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让更多的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了解农业保险,让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农民朋友的定心丸,为此,我们特别制作了《农业保险》系列节目,希望通过系列节目的介绍,能够帮助更多的农民朋友认识并参加农业保险,使农业保险成为农民朋友减少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李冉。
今天的节目,我们邀请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副教授何小伟来为我们介绍国外农业保险模式。何老师,欢迎您!
专家: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在之前的节目中,何老师给大家介绍了国外四种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及特点,不难看出各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实施都是非常重视的。
我们还介绍了美国和印度的农业保险险种。
美国的农业保险经历了从商业保险公司到全国性保险公司,最后探索出公私合作的经营方式。从险种来看,从“指定险”发展到“综合险”,从“产量险”发展到“收入险”,丰富而多样的保险险种和大幅度的政府补贴及支持政策是美国农业强国的重要支撑。
印度是农业大国,但自然灾害频发,为保证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印度政府非常重视发展农业保险。印度农业保险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1947—1978年试验性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民参与意识不强,各种制度还不够完善,所以农民的参保率较低,参保金额也较少,但赔付率却居高不下。第二阶段:1979—1984年小规模试验阶段。这一阶段农业保险不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而是只限于贷款的农民,且其保险计划不强制实施,遵循自愿原则。第三阶段:1988年至今的综合发展阶段。1999年开始实施国家农业保险计划,该计划最初由印度通用保险公司引入并负责运营,2002年底,政府牵头组建了印度农业保险有限公司,全面接管国家农业保险计划的运营。该计划取消投保人限制,允许所有农民参保,明确将保险标的划分为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等,并严格按照标的划分标准确定保费。
接下来我们请何老师再来介绍一下日本的农业保险险种。
专家:日本地处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经常受到地震、台风、火山、海啸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作为最易受此影响的农业,在这种自然地理环境下,更是发展艰难。加之,日本农业以分散的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每当遇到自然巨灾,就会遭受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进而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为此,长期以来,日本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日本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基于团结农民的原则,依托各级农业共济组合而开展的。保险费率通常在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向政府支付再保险费时设定,管理费由政府承担。目前,日本的农业共济组合约有300家,他们是农业保险供销的唯一渠道。日本农业保险的产品类别和参保农场规模决定了相关保险是否具有强制或自愿的属性。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如小麦、大麦和水稻要求强制参保,但农场面积小于规定的最低参保标准的,不符合强制参保条件,只能购买自愿参保产品;其他农产品如水果、家禽、家畜等,则可按要求自愿参保。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为提高参保率,提供了约50%的保费补贴和50%的管理费补贴(不足部分向投保农户收取),并担当了所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最终再保险人的角色。因政府支持持续有力,日本农业保险的总体收支情况较好,而且参保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片花】
【电台间奏】
主持人:欢迎回来,我是李冉。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专家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副教授何小伟,为大家介绍国外农业保险模式的相关知识。
通过前面节目对国外典型的几种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分析与总结,我们了解了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有着不同的特点,但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在很多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那么国外几种典型模式给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有什么启示作用?
专家:这些模式给中国农业保险的启示主要有如下几点:
1.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
从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来看,发达国家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基础。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在农业保险中政府的职能与角色定位。对保障范围、目的目标、组织机构、保障水平与政府的作用、运行方式、初始资本金筹集方式和数额、农民的参与方式、保险费和管理费分担原则、税收规定、异常灾害情况下超出总准备金积累的处理方式和赔款、资金运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等内容进行规范,为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确立清晰的合同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实际操作有章可循,减少了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2.政府财政补贴
几乎所有的国家对于农业保险都有一定的财政补贴,只是根据各国的经济收入水平在数量上有所差异。西方发达国家的财政补贴往往占到保费收人的50%,亚洲发展中国家由于财力有限,在有限的险种上补贴也达到一定的比率,比如菲律宾,对于费率超过2%的险种,政府补贴高达56%,甚至超过西方发达国家。可见,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属性,政府一定的财政补贴是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3.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
虽然各国政府对于农业保险都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但大部分政府不参与保险业务的直接经营。包括原来完全以政府主导地位的美国,政府职能也逐渐退出直接的保险业务经营,而专注于巨灾再保险业务。虽然它这一转变经历了一个过程,但这反映出农业保险经营的一个趋势,即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模式是比较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
4.强制保险和自愿购买相结合
由于农业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地位以及农业系统本身具有的巨大风险,对于关系国际民生的农业作物,大部分国家采取了强制性购买的政策,而对于一般的农业作物遵循自愿购买的原则。这也体现了农业保险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特点。
主持人:国外农业保险模式给中国农业保险的启示有四点: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政府财政补贴、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强制保险和自愿购买相结合。那么结合这四点启示,何老师您认为今后我国农业保险的走向会怎么样?
专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保费收入规模已达全球第二,亚洲第一,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均有进一步扩大,未来农业保险潜力十分巨大,前景非常广阔。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已经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件。从2007年起,中央开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补贴,而今后这种补贴不管是从范围还是从力度上都将有所加大,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农业保险中来。在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农民逐渐认可,以及保险公司承保经验、承保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我国农业保险面临非常好的发展环境。
为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2012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使农业保险的支持措施和运作机制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条例》规定和农业保险的发展实际,国家今后将会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户投保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强农惠农富农”、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所以,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我觉得,未来我国农业保险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继续增加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增加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是广大农民的现实愿望,也是适应加快构建我国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结构的新取向。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应在目前15个品种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将量大面广、事关国计民生、农户需求比较强烈的品种纳入到中央财政补贴的范围,例如适当扩大畜牧业品种、将水产养殖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将重点水果品种纳入补贴范围、扩大特色农产品保费补贴品种等。
二是提高农业保险保障风险的标准。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使之能覆盖完全成本以至保障收入,这是农业保险追求的目标。从现实出发,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角度,我国较低的保障水平、更广范围覆盖的格局难以很快改变。但循序渐进地提高农业保险保障风险标准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建议先行提高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标准,确保种粮农民不吃亏、有收益,同时保障粮食稳定生产、粮食安全供给。具体可分为保障物化成本、生产成本、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两个阶段、四个步骤实施。目前,我国的保障水平尚处于保物化成本阶段,在此基础上,再用两至三年时间,按照生产成本全覆盖、种粮农民愿保尽保的原则,将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到覆盖物化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在实现生产成本保险的同时,同步启动规模经营主体完全成本保险,提供能够进一步覆盖土地成本的保险产品。
三是在农业保险管理机构方面有所突破。农业保险的复杂性,不仅因为承保、防灾减损、理赔等业务经营很复杂,更主要的是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要求跨部门协调。比如说,农业保险需要为促进政府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这项政策是由农业部和发改委制定的;而保费和管理费用补贴的投入由财政部来决定。这就要求农业保险的管理机构具备良好的与各相关部门沟通的能力。随着我国农业保险规模的扩大,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设立农业风险管理机构,统筹全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四是《农业保险条例》已经出台,期待《农业保险法》的制定与出台。从全国各地开展的农业保险试点现有情况来看,各个地方之间差异很大,有一些试点地方政府、保险监管部门和农业保险公司根据辖区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制定了相应的农业保险地方性法规。未来我国可能会根据地方性法规以及《农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情况,再制定《农业保险法》。
五是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保险信息与补贴信息、征信信息、土地确权信息、气象灾害信息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基础数据、灾害风险数据的积累,提高农业生产查勘定损的精准度。建立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数据的统计、采集和发布平台,为大数据积累创造条件。及时发布农业保险有关政策、险种等信息,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参保办理等服务。尽快在县级层面实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土地流转、农机服务、融资贷款、保额费率、财政补贴等动态信息的网上采集查询功能。
总之,我国农业保险从无到有,一直在摸索着前进,我们相信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将会越来越完善,真正实现了保障农民生产的作用。
主持人:好,感谢何老师的介绍。农业保险是构建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有效手段,从宏观层面讲,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从微观层面来看,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农业风险,减轻农户损失,使得他们快速恢复生产,所以说,农业保险是一个惠民、利民的工程。节目的最后我们来给大家分享几个农业保险的案例。
四川凉山烟农获上亿烟草保险赔款
2017年入汛以来,阴雨低温天气明显,大春作物及烟草过湿,病虫害接连发生,尤其是“火把节”前后,凉山州陆续遭遇多场大规模冰雹侵袭,宁南、盐源、木里、德昌、越西、喜德、会理、会东等县受灾。2017年6月22日,保险公司接到骑骡沟乡胜利村烟草种植大户的报案,称种植的106亩烟草患黄瓜花叶病。保险公司立即组成工作组,到骑骡沟乡核实灾情。保险公司通过汇聚信息得知,他们承保的658个村、14026户烟农、11.6万亩烟叶严重受灾。工作人员结合烟叶生产、收购的阶段性特征,压茬进行烟叶保险理赔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农险查勘会战。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烟区各地11.6万亩烟叶的复查工作全面完成,确定赔付金额为1.22亿元,超赔金额达7546万元,烟农受益度达13.1倍,这是四川省自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支付的单项最大赔款。如将烟叶、马铃薯、水稻、玉米包括在内,预计支付赔款将达1.5亿元。
凉山州是典型的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烟草种植、烟叶生产是“烟农增收离不得、财政增税少不得、脱贫攻坚缺不得”第一支柱产业。保险公司为2017年四川凉山州11.6万亩受灾烟叶支付赔款1.22亿元,这笔赔款为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的约1.5万户烟农挽回投入成本,相当于凉山州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6%。烟叶种植户收到赔款,基本挽回了种植成本,有效地保护烟草种植生产积极性,避免农户因灾致贫返贫。
海南首单政策性深水网箱养殖保险项目获赔付906万元
2018年3月29日,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见证下,海南省第一单深水网箱养殖保险项目顺利获赔付。因遭遇病虫害导致网箱养殖的金鲳鱼大量死亡,幸运的是提前投保了海南省首次探索试点的网箱养殖保险,临高新盈水产养殖基地获得由保险公司赔付的906万元保险赔款,避免了巨额灾害损失。
临高海丰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是海南省大型深水网箱养殖企业,承担临高1600多户贫困户的产业扶贫任务。2017年7月,保险公司承保了该企业88口80米周长网箱的金鲳鱼养殖项目,总保费110万元(其中市县财政补贴80%,共88万元;企业自缴20%,共计22万元),为生产经营所面临的自然风险和病虫害风险提供风险保障2200万元,首创并推动了“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保险”五位一体帮扶新模式成功落地,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标志着我国规模化政策性深水网箱养殖金鲳鱼保险实现了零突破。
新疆风灾6.55亿元农险赔付案
2014年4月23日,新疆13个地州市不同程度遭受大风灾害,气温急剧下降了近10摄氏度,是近年来同期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累计造成735.45万亩作物遭受严重损失。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支付农业保险赔款6.55亿元,受益农户达11.72万户次。
由于保险公司的及时赔付,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户的经济损失,真正为农户筑起了一道防灾减灾的安全屏障。新疆是我国的农牧业大省,农业保险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能够为弱势产业保驾护航,助力新疆稳定发展。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