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花】1978年,我国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形成了2亿多个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主体。从实践看,家庭承包经营,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我国农业发展、农村面貌改变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农户的经营面积只有几亩地,规模非常小,收入水平很低。当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打工,农业劳动力大多是妇女、老人和劳动能力缺陷者,这些人员从事农业劳动力不从心,导致部分耕地要么撂荒,要么粗放经营,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难以推进和取得实效。农村出现了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的“三化”问题。
与此同时,一些有志扎根农业的种田能手开始流转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应用农业先进技术,逐渐成为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通市场的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国家连续多年出台中央一号文件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出台政策鼓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户,自此,家庭农场也开始萌芽。
1.主持人:听众朋友、农民朋友们,大家好!近年来,随着“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日益突出,我们也需要通过一些不一样的思路,来改变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我想,不少听众朋友们在种地的时候也曾经这样想过:咱们每家就这一小块地,辛辛苦苦一年下来,收益也不多。如果能把规模扩大点儿,再用上一些专业的机械,是不是就能多赚点,管理起来也更方便些呢?随着家庭农场各种利好政策的接踵而至,有些农民朋友不仅这样想了,也这样大胆的尝试了,办起了属于自己的家庭农场。
从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一号文件中出现,时至今日,我国的家庭农场现状如何呢?大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又遇到哪些难题呢?我们特别制作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系列节目,邀请专家为您全面介绍如何做好家庭农场。
2.主持人: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专家是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丁鸿教授。
【专家介绍】
3.好,现在丁教授已经来到了我们的演播室,欢迎您,丁教授!
专家:主持人你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4.主持人:不少听众朋友都有创建家庭农场的想法,可以是一到实干的环节,就退缩了。原因就是不知道如何申办家庭农产。不要担心,今天的节目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家庭农场的申办过程。丁教授,您来介绍一下家庭农场的申办都有一些什么程序呢?
专家:关于家庭农场的认定,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认定的原则性意见,各地根据农业部的意见制定了家庭农场管理的办法,其具体做法上不尽相同。总体上来说,家庭农场的申办包括认定和注册登记两个方面,认定部门是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在叫市场监管局,我国家庭农场现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所以家庭农场可以不去认定也不去注册登记,不挂牌子。当然许多家庭农场都去申请认定和登记注册,因为只有被农业行政部门认定了,名册上有你了,才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也才可以参加各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评选。当然各地对认定和注册登记的要求不同。
5.主持人:主要的情况有哪几种呢?
专家:(1)先农业行政部门认定,再到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2)直接到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再到农业行政部门备案;
(3)直接到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业行政部门只进行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认定。如省级、市级、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认定、管理、奖励等;
(4)农业行政部门认定和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独立进行,互不为前置条件。
6.主持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专家: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原则性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认定标准虽有差异,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家庭农场劳动力的限定。经营者是农户家庭主要成员,依靠家庭人员劳动完成农田的耕、种、管、收等农业生产活动。鼓励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掌握必要的农业种植技术,能熟练使用农用机具的年轻人创办家庭农场。
7.主持人:关于这一条认定标准,我们这里有一个江苏无锡市的例子可以供以参考:
【案例】
江苏无锡市认定家庭农场对经营主体的要求
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年满18周岁,并且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具有所在市(县)、区的农村户籍;在本地具有3年以上农业从业经历、对本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贡献较大并经所在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认可的农业从业人员;家庭农场应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常年雇工指在家庭农场受雇期限年均9个月以上或按年计酬的雇工)。
8.主持人:刚刚我们介绍家庭农场对劳动力的限定,还有哪些标准?
专家:对生产经营范围也有界定。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农业是主要收入来源,生产专业化、商品化程度高,经营管理水平高,(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有一定水平的农业科技的应用、标准化程度较高、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产业带动)带动能力强。
(2)对土地经营规模的要求。到底多大的规模才算家庭农场?各级农业部门进行了相关规定,提出了认定标准。农业部对粮食类家庭农场规模做出了规定,其他类型家庭农场如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标准按照当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
9.主持人:农业农村部和各地农业部门关于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通过一个片花来了解一下。
【片花】农业部关于家庭农场资格条件的认定中,要求“从事粮食作物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 50 亩(一年两熟制地区)或 100 亩(一年一熟制地区)以上;从事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应达到当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各地区也应根据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以及收入水平等进行了经营规模下限规定。上海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设定,依据当地耕作水平和农场生产力情况计算,单个家庭农户最多可以经营300亩耕地,且为保证家庭劳动力处于饱和农业就业状态,经营规模不得少于80亩。江苏省明确申请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从事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100亩以上;从事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30亩以上;从事水产养殖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50亩以上;从事种养相结合的,其土地经营规模应当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湖北省要求,从事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不低于 50 亩。吉林延边州要求“水稻、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三十公顷以上,旱田粮食作物经营面积五十公顷以上”,并且土地必须相对集中连片。天津市家庭农场规定土地面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应在100亩以上;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应在10亩以上;以果品生产为主的,应在20亩以上。种养结合或综合经营类家庭农场的种植规模应不低于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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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持人:欢迎回来,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系列节目。做客我们节目的专家是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丁鸿教授。刚刚我们详细介绍了家庭农场规模认定标准,那接下来我们继续介绍认证的具体程序。
专家: 申报认定程序有五个步骤,分别是提出申请、初审、复审、认定、备案。
(1)提出申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和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农场固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2)初审。村(社区)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初步认定。
(3)复审。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
(4)认定。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建档,并颁发《某某家庭农场证书》。
(5)备案。各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对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报上级农村工作部门备案
11.主持人:申报认定程有五个步骤,分别是提出申请、初审、复审、认定、备案。完成了认证环节,我们就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了。丁教授,这个时候我们就遇到一个问题,在哪一个区域的工商局办理?
专家:家庭农场应该到其经营场所或住所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登记注册。
12.主持人:注册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专家:申办家庭农场可以有多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材料也根据这些不同的经济形势有所区分。
13.主持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专家:个体工商户申请人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之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和许可声明。
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投资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已预先核准了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14.主持人:由于时间有限,我们就不一一介绍了,主要有哪几项呢?丁教授。
专家:
【片花】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养殖类家庭农场在登记注册前需要先完成包括环评手续在内的相关手续,才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成为家庭农场。即养殖场建设之前需要先到当地的土管部门咨询所选地址是否允许建设,再到环保部门申请进行环境污染评价,然后到当地的农业部门备案,了解养殖场建设的防疫条件(因为办养殖职场必须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争取国家补贴扶持也需要用到合格证),并咨询国家养殖补贴和扶持政策,根据要求建设,养殖场建设完成后,需要环保部门对污水污物排放做环评,根据环评数据建设污水污物排放处理设施设备,以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15.主持人:大家可能觉得注册登记的内容比较多,下面我们请丁教授来梳理一下,注册登记时的注意事项。
专家:(1)登记时注意事项。在登记中,从事的经营范围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家庭农场可自主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公司。
(2)家庭农场登记后的备案。由于各地对于家庭农场的管理办法有差异,如果本地采取工商部门与农业部门双重管理制度,经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以及变更后,在规定期限内,要向当地农业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3)家庭农场年检与审查。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以后,是否进行年检与审查,年检是否收费,目前各地规定不一。上海市松江区在家庭农场管理中引入了“退出机制”,要求“新进家庭农场经营者试用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自动终止家庭农场承包经营协议;考核合格的,成为正式家庭农场经营者”。对于“家庭农场经营者取得家庭农场经营权后,不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和管理,常年雇用其他劳动力”的农场主,直接取消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江苏省则明确要求,经登记的家庭农场应根据自身登记的市场主体类型,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检验照,并报送相关经营信息。山东省提出,对家庭农场实施动态管理制度,对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两年审定一次,并且免收年检费。湖北省要求,工商部门应依照家庭农场的设立条件,对家庭农场进行资格审查,但对于家庭农场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和年检(验照)事项,没有做具体表述。
(4)为了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工商部门依法免收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相关费用。
16.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丁教授的精彩讲解。在今后的节目中,丁教授还将带来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