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片头】传授知识、智慧农民,倡导文明、和谐农村,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乡村讲堂》。
片花:在家庭经营长期不变的背景下,如何克服我国当前农户散经营的局限性,有序地引导农户和市场接轨,走向专业化、商品化、现化,实现农业增产增收,这是我国新世纪农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国内成功的经验就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大力发展农民自己的专业作社,从而把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优势有效地结合起来。从世界各国的践来看,合作经济组织已经遍及全社会各个领域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农业是合作经济组织最活跃的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必然择,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度,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主持人:听众朋友,农民朋友,大家好!前段时间,合作社法修订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各地开始积极探索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之路,出现了大量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10年来,在法律的保障下,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不仅在数量、质量、规模上有了明显的提升,而且有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然而,我们也需要承认,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大家在经营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不规范、规模普遍偏小、不擅长财务管理、法律意识淡薄等,这些因素明显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特别制作《合作共赢: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节目,教您如何更好地经营合作社。
【栏目片花】专业的讲堂、实用的讲堂、贴心的讲堂,这里是《乡村讲堂》。
主持人: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专家是来自北京农学院的李瑞芬教授。欢迎您。
专家: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再次欢迎您,李老师,在之前的节目中我们介绍了如何建立合作社,从今天开始,我们将介绍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主持人: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合作社成员的管理制度,首先,我们来听一个案例。
【小强】【片花】南昌市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管理制度范本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包括:
(1)承认本社章程;
(2)饲养种猪5头及其以上;商品猪10头及其以上;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2.成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包括: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生猪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3.成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包括:
(1)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4.养猪户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成员,并发给《成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5.成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成员证》。
成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6.成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成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成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成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
(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4)其它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主持人:李老师通过这个合作社成员的管理制度范本,我们可以知道哪些内容?
专家: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合作社的权利义务,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规范成员管理,必须制定成员管理制度。由以上范本可知:成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成员入社管理、退社管理及成员权利义务的界定。
社员管理制度主要依照合作社法,明确社员的入社、权利、义务、退社等方面的内容。
我们在拟定会员管理制度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合法性;二是可操作性;三是规范执行。
主持人:在实践中,大家能否按照规定的制度来运行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专家:尽管很多地方政府都出台了成员管理制度范本,但仍然存在很多管理不规范的地方。
如有的合作社缺乏或不执行基本的加入和退出手续,仅靠一本花名册作为成员的入社凭证和身份证明。这就给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带来了隐患,使合作社的实际运行出现混乱。
再如由于权利义务的模糊或者利益联结非常松散,有的合作社并不能将社员有效地组织起来并加以管理。
主持人:欢迎回来,今天为您介绍合作共赢: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我们作介绍的专家是北京农学院的李瑞芬教授。刚刚我们介绍了合作社成员的管理制度,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合作社成员股金和专项基金的管理。
专家:我们先来说一说股金的管理。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股金?股金是合作社成员实际投入合作社的各种资产的价值。它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合作社成员分享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依据。
那么对股金的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
2.对吸收的股金颁发股金证,并编制股金名册。
3.合作社应设立股金单独核算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办理股金的入、退和使用手续。按照股金类别分别建帐、健全股金财务管理制度。
4.合作社理事会要定期向本社社员报告股金管理使用情况。社员有权监督了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
5.股金不得转让。
6.股金必须计入成员账户(有关成员账户以后单独介绍)
主持人:好的,这是股金的管理,那什么是合作社专项基金呢?
专家:专项基金是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用基金。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具有专门用途,主要是扶持引导合作社发展,支持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论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主持人:关于合作社专项基金,有没有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呢?
专家:有的。有关专项基金的管理,第1条就是专项基金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主要有以下规定:
(1)农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保鲜、运销和检测等服务设施购置,包括服务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贷款贴息。
(2)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支持无公害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认证和创建等。
(3)市场营销服务。支持构建市场营销网络、参加产品展示展销等促进生产与市场对接的项目,包括进超市、设立销售点和展示展销点等。
(4)技术推广、培训和信息服务。支持为合作社成员和农户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包括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等。
主持人:这是合作社专项基金在使用上应该注意的4个方面,还有哪些规定呢?
专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有关公开公告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向全体成员公开、公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成员的监督。二是有关专项资金所形成资产管理的规定:专项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管理。三是专项基金登记的规定:专项基金必须平均量化到成员,并在成员账户中登记。四是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的规定。项目所在地的农业部门会同财政、林业、渔业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实行绩效评价,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期保质完成项目。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产生的效益进行总结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主持人:欢迎回来,今天为您介绍合作共赢: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我们作介绍的专家是北京农学院的李瑞芬教授。刚刚我们介绍了合作社成员股金和专项基金的管理,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的管理。据我所知,为了明确界定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财产关系,便于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成员账户也进行了一些规定,是吧?李老师。
专家:是的。成员账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以及其在合作社财产中所拥有份额的会计账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每个成员设立单独账户进行核算,就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该成员对本社的出资,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情况。
主持人:成员账户的核算内容有哪些?
专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成员账户主要用于记载三项内容:一是记录成员的出资额;二是记录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三是记录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这些单独记录的会计资料是确定成员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
主持人:成员账户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专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成员账户,可以分别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合作社成员享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的权利。第四十四条规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应该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而返还的依据是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因此分别核算每个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是十分重要的。
2.通过成员账户,可以分别核算成员的出资比例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责任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在合作社因各种原因解散而清算时,成员如何分担合作社的债务,都需要根据其成员账户的记载情况来确定。
3.通过成员账户,可以为附加表决权的确定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只有对每个成员的交易量和出资额进行分别核算,才能确定各成员在总交易额中的份额或者在出资总额中的份额,进而确定附加表决权的分配办法。
4.通过成员账户,可以为处理成员退社时的财务问题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成员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盈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其返还。只有为成员设立单独的账户,才能在其退社时确定其应当获得的公积金份额和盈余返还份额。
主持人:成员账户的格式及如何编制?
专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成员账户的基本格式及编制说明进行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或减少有关项目和内容,合理确定成员账户的格式。
主持人:表格的具体情况,您来描述一下吧。
专家:好的。
1.成员账户的基本格式如表
成员账户
成员姓名: 联系地址: 第 页
编 年 摘要 成员出资 公积金份额 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 捐赠财产量化份额 交易量 交易额 盈余
返还
金额 剩余
盈余
返还
金额
月 日 产品
1 产品
2 产品
1 产品
2
1
2
3
4
5
年终合计
公积金总额: 盈余返还总额:
2.成员账户编制说明如下:
(1)本表反映合作社成员入社的出资额、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以及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额。
(2)年初将上年各项公积金数额转入,本年发生公积金份额变化时,按实际发生变化数填列调整。“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在年度终了,或合作社进行剩余盈余分配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或变化情况计算填列调整。
(3)成员与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交易量(额)”按实际发生数填列。
(4)年度终了,以“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应享有的合作社公积金份额,以“盈余返还金额”和“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全年盈余返还总额。
主持人:这部分内容还有有些复杂的,下面我们就用一个案例,帮大家更好地理解成员账户。
【片花】
合作社2013年实现盈余1 000 000元,依据交易额按照2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剩余部分按照60%的比例进行盈余返还,返还之后剩余部分依据成员份额按照50%进行剩余盈余返还。合作社拥有社员200人,总股金额200 000元,本年接受国家财政补助200 000元,与社员总交易额480 000元。
张三与合作社交易额20 000元,股金16 000元。
要求:确定张三应得的盈余返还、剩余盈余返还额
1.公积金提取总额:1 000 000 ×20%=200 000
盈余返还总额:800 000(1 000 000-200 000)×60%=480 000
张三应得盈余返还额:20 000 ÷480 000 ×480 000=20 000
3. 剩余盈余返还总额:320000×50%=160 000
合作社总份额: 200 000(总股金)+200 000(财政补助)+200 000(公积金)=600 000
张三的份额:[200 000(财政补助)+200 000(公积金)]÷200
+16000(张三股金)=18 000
张三应得剩余盈余返还额: 18 000÷600 000×160 000=3 800
主持人:李老师,您来点评一下这个案例,同时,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吗?
专家:这个案例教会大家如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定每一位成员的成员账户中主要项目的确定方式。
再次强调两点:一要重视成员账户的设置与登记;二是一定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规范登记。
主持人:在今天的节目中,李老师介绍了合作社成员的管理制度、合作社成员股金和专项基金的管理以及成员账户,不知道对您是否有所帮助?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在之后的节目中,李老师还将介绍更多关于合作社经营管理的精彩内容,敬请期待。